山东七医院广告审查被撤销
5月7日,山东省卫生厅发布2012年第一季度被撤销《医疗广告审查证明》的医疗机构名单,这些医疗机构擅自篡改《医疗广告审查证明》内容,违规发布医疗广告,自撤证之日起一年内不再受理其医疗广告审查申请。
鲁卫医字〔2012〕49号
各市卫生局:
我省第一季度医疗广告监测结果显示,部分医疗机构擅自篡改《医疗广告审查证明》内容,违规发布医疗广告,根据《医疗广告管理办法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,我厅已撤销济南北大皮肤病医院等7家医疗机构的《医疗广告审查证明》,现予以公布(名单见附件),并自撤证之日起一年内不再受理其医疗广告审查申请。请各有关市卫生局将本通知传达到辖区内被撤销《医疗广告审查证明》的各医疗机构,同时,各有关登记机关按照有关规定,进行记分管理。
二〇一二年五月三日
附件:2012年第一季度被撤销《医疗广告审查证明》的医疗机构名单
济南北大皮肤病医院
济南圣贝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圣贝口腔门诊部
济南爱心医院
济南乳腺病医院
青岛市北博士医院
青岛乳腺病医院
青岛四方秋韵风疤痕整形专科门诊部
上一篇:卫生部召回部分胶囊药品 下一篇:社会资本医院将确定级别
已有人对本文发表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我要评论